关于“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”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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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11-30 14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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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》(教技厅函[2018]105号)要求,省教育厅网信办负责活动总体统筹,省电化教育馆负责活动具体组织实施。经各级区域(含地市和区县)和学校自主申报,地市推荐, 省电教馆组建专家团队对推荐材料进行评选,现将“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”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。
联系人:姜志兴,联系电话:0431-85350083
附件:1.“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”拟推荐对象名单
2.“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”拟推荐对象名单
吉林省电化教育馆
2018年11月28日